卒食,客前跪,彻饭齐授相者,主人辞于客,然后坐。侍饮于长,酒进则起,受于尊所。长辞,少者反席饮。长者举未,少者不敢饮长者赐,少者贱者不敢辞。果于君前,其核者怀其核。食于君,君赐,器之溉者不,其余皆写
簡文雲:“劉尹茗柯有理。
曾子问曰:“昏礼既纳币,吉日,女之父母死,则如之何?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死,则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在,则称伯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丧,不嗣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,而弗敢嫁,礼也。婿,免丧,之父母使人请,婿弗取,而后嫁,礼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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