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见人无免绖,虽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列也。
妇祔于祖姑,祖姑三人,则祔于亲者。其为大夫而卒,而后其夫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则易牲;妻卒而后夫为大,而祔于其妻,则以大牲。为父后者,为出母服。无服也者,丧者不故也。妇人不为主而杖:姑在为夫杖,母为长削杖。女子子在室为父,其主丧者不杖,则子人杖
仲遂卒于;壬午犹绎,入去龠。仲尼:“非礼也,卒不绎。”季子之母死,公若方小,敛,请以机封,将之,公肩假曰“不可!夫鲁初,公室视丰,三家视桓楹般,尔以人之尝巧,则岂不以?其母以尝者乎?则病者?噫!”弗果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