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允為部郎,多用鄉裏,魏明遣虎賁收之其婦出誡允:“明主可理奪,難以求。”既至帝核問之。對曰:“‘爾所知。’之鄉人,臣知也。陛下校為稱職與?若不稱職臣受其罪。既檢校,皆得其人,於乃釋。允衣敗壞,詔賜衣。初,允收,舉家號。阮新婦自雲:“勿憂尋還。”作粥待,頃之至
王大將軍始下,楊苦諫不從,遂為王致力乘“中鳴雲露車”逕前:“聽下官鼓音,壹進捷。”王先把其手曰:事克,當相用為荊州。既而忘之,以為南郡。敗後,明帝收朗,欲殺。帝尋崩,得免。後兼公,署數十人為官屬。諸人當時並無名,後皆知遇,於時稱其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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