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曰:“孝之养老也,乐其心违其志,乐其耳目安其寝处,以其饮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,非终父之身,终其身也;故父母之所爱亦爱,父母之所敬亦敬,至于犬马尽然,况于人乎!”凡养,五帝宪,三王有言。五帝宪,养气而不乞言,有善则之为惇史。三王亦,既养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礼,皆有惇。
子曰:“下之事也,不从其所令,从所行。上好是物,下有甚者矣。故上之所恶,不可不慎也,是之表也。”子曰:“立三年,百姓以仁遂,岂必尽仁?《诗》:‘赫赫师尹,民具瞻。’《甫刑》曰: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’大雅曰:‘成王之,下土之式。’”子:“上好仁,则下之仁争先人。故长民者志、贞教、尊仁,以爱百姓;民致行己以其上矣。《诗》云:有梏德行,四国顺之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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