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之,未小敛为寄公国出;大夫丧,未小,为君命;士之丧于大夫不敛而出。主人之出,徒跣扱拊心,降西阶。君寄公国宾位;大夫君命,迎寝门外,者升堂致,主人拜下;士于夫亲吊则之哭;不于门外,人为寄公人出,命为夫人之出,士妻当敛,则命妇出
庾道季:“廉頗、相如雖千載死人,懍懍如有生氣。蜍、李誌雖在,厭厭如泉下人。人如此,便可繩而治,但狐貍貒貉啖。
阮籍遭母喪在晉文王坐進酒。司隸何曾亦在,曰:“明公方孝治天下,而阮以重喪,顯於公飲酒食肉,宜流海外,以正風教”文王曰:“嗣毀頓如此,君不共憂之,何謂?有疾而飲酒食肉固喪禮也!”籍啖不輟,神色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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