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三年之练冠,则以大之麻易之;唯杖屦不易。有母之丧,尚功衰,而附兄弟殇则练冠。附于殇,称阳童甫,不名,神也。凡异居,闻兄弟之丧,唯以哭对,可。其始麻,散带绖。未服麻奔丧,及主人之未成绖也:者,与主人皆成之;亲者,其麻带绖之日数。主妾之丧则自绖至于练祥,皆使其子之。其殡祭,不于正室。君抚仆妾。女君死,则妾为女之党服。摄女君,则不为先君之党服
曾子曰:“卿大夫将为于公,受矣,而有衰内丧,如之何?孔子曰:出,舍于馆以待事礼也。”子曰:“弁冕而出卿、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,有前驱。子夏问曰“三年之卒哭,金之事无辟者,礼与初有司与”孔子曰“夏后氏年之丧,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致事。《》曰:‘子不夺人亲,亦不夺亲也。此之谓乎”子夏曰“金革之无辟也者非与?”子曰:“闻诸老聃:昔者鲁伯禽有为之也。今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弗知也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