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隐隐晃出来点亮,迷迷糊糊间宋明韵听见门开关的嘎吱声。
她脑子慢半拍,转了一圈反应过来,是赵舒起来了。
天还暗着,她翻了个身再度入睡。
六点半宋明韵醒来。这段时间她睡得都很早,晚上八九点左右上床,没有手机打发时间,挨上枕头就睡着了。
她轻手轻脚下了床,坐在床边穿上昨晚准备好的衣服,又轻轻地掩上门。小孩子觉多,还能再睡上一两个小时。
国营饭店上六休一,8小时工作制,规定的时间点是早九晚五。饭店活计轻松,早回来一个小时也没人会说什么。
今天是周六,她轮休。宋明韵坐在院子的石墩上,手里捧着整体暗黄色的搪瓷碗,碗边是蓝色。面前是半碗咸菜,自家腌的白萝卜丝,齁咸。农家妇女平时做菜不舍得放盐,腌咸菜却不一样,都不知道放了多少盐!这属于家庭妇女的智慧,太咸人才不会吃太多菜!
还真的别说,独有一番滋味。
她第二世也是豫南人,只是后来宋爸做生意,她五岁左右跟着去了苏城。除逢年过节,上香祭祖,一般不回去。对豫南省的印象只剩下小吃多,东西便宜。
虽说轮休,可她却是在家待不住的,早定了今儿出门。走的时候跟在院子里忙活的赵舒知会了一声。
她先去邮局买了一版邮票,答应小孩子的事儿,面上还是要正式一点。
宋明韵把一版邮票塞进自己做的布包里,出了邮局,包挂在自行车的把手上。
她出门是要到省城打听一下做生意的情况。
朝安县有集市。
说是集市,可大多是农民,趁着农闲,来城里卖菜,卖鸡蛋,卖家畜,卖些农产品或者自己编织的篮子。
不成体系。
而县里本地人摆摊的,又多是些日子不好过的。
服装厂门口,早上有一家卖烧饼夹菜[1]的,摆摊的是一对老夫妻。单个烧饼有粮票五分钱,没有粮票贵一点。夹菜又是另外的价格了,宋明韵吃过一次,豆芽,土豆丝,豆皮,酱肉……味道不错。
还有一家,特殊点——裁缝,南街的徐家婶子手艺好,同样的针脚,人做出来就显洋气好看。宋明韵也去做过一件,她那件样式简单,手工费三毛。不便宜,但好看。
附近也有从外地倒些紧俏货物,来卖的,这样的人不多,隔十天半个月有上一回。
买的人很多,那是供不应求,可县里有正经工作的人少有跟着学的。谁要是辞掉厂里工作,学着摆摊,都要被说上几句不干正事,家里的老爷子要气得给你打断腿。
普遍想法还是当工人最光荣,摆摊,那都是迫不得已为了生计。
个体户的风在这个小县城吹的还是不够快。偏见,不是一天形成的,也不是一天能消弭的。
经过未来文化的袭击,宋明韵没有老一辈人对工人身份的执着。更何况,不出几年,这些铁饭碗干不长久。
如果有更好的活计,对她而言,国营饭店也不是非待不可。
只是她自己一个人,不好独自外出带货。
光坐火车,都够她喝一壶的。一个成年男人自己独自出去跑,都是提心吊胆的。
所以知道来钱快,她也没想过马上就跑去南方。至少得有个人同行再考虑这件事。
宋明韵关注报纸,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停薪留职的事情,做生意顺利的话,她会申请停薪留职,被遣散时还能有一笔“工龄费”。
朝安县没通公交。只有一辆车跑朝安—南桥线。她计划坐车到南桥县转省城。隔壁南桥县的交通在省里都是数一数二的,路修得好,公路四通八达,人有公交车站,车通到了大部分县市。
等来到南桥县公交车站,宋明韵整个人都蔫蔫的。这趟车坐的,还是颠簸,木头座,坐久了硌屁股,这一个小时着实不好受。结果她到南桥的站一问,去省城的车一个小时后发,路上要三个小时。
瞬间,宋明韵开始斟酌去省城的打算合不合理,照这个情况,她怕不是得在外头过夜。
南桥县经济也挺发达的,她在这儿逛逛也能达到目的,了解一下个体户做生意的情况。
南桥车站是南桥所有公车的始发地与终点,汇聚着南桥南来北往的人们。
站外一条街,有几家店铺,“南桥饭馆”“小岳杂货铺”……人流量大,生意差不了。
她一路跟人打听,来到南桥集市。
摊主们的吆喝声、大爷大妈们挑挑拣拣的声音、人们的交谈声、动物的叫声……
卖豆腐、卖菜种、卖竹篮竹篾的……衬一块布,双腿一盘往地上一坐,这生意就算是开张了。宋明韵还看到有厨子支起一口大锅,煮大锅菜的,两角钱一大碗。
宋明韵转了一圈,打听到这是南桥的官方集市,这些摊贩一天五分钱入场费,包月便宜点,一月九毛钱。
太阳还没露头,那些南桥附近村子的村民,就背着大布兜,或者挑着货担,把自个家种的青菜,鸡蛋等,连同自家养的家禽拿到集市上来卖。坐村里的牛车要花上几分钱,舍不得这几分钱的就走着来。
宋明韵心下有数了。她今儿只当自己是来赶集的。她往前走,前面有块地被围得水泄不通的。
她也凑热闹地往人群走,眼疾手快喊住人群里钻出来的中年妇女,“大娘,这儿干啥呢?咋怎多人?”
大娘谝[2]也似的把篮子里的东西拿出来,分享欲也强,先是扫了她一遍,“姑娘,你外地来的吧?”
宋明韵不解,“这么明显的嘛?”
大娘却不肯解释了,“人从南方那边来的货,你瞅瞅这布料,滑溜,不皱。白色的8毛一件,彩色的贵一点。我这件黄色的,要1块2呢。喏,还有一条牛仔裤,高腰的,给我闺女买的,我闺女铁定喜欢。”
“里面还有一种叫喇叭裤的裤子,裤腿这么宽”,大娘用手比划,“说是南方那边很时兴的,大城市的都穿着,要两块嘞。”
“最重要的是!人还买三送一呢!”大娘嘴角压都压不下。四舍五入,不占便宜那就是亏了啊。
宋明韵稍微瞄了一眼大娘的篮子,四五件都不止!
倒爷加头脑灵活,想不赚钱都难。
宋明韵告别热情的大娘,又想着前面卖货的盛况,也没必要非走进人群看了。
她找了个卖凉皮的摊子坐下,“叔,一碗凉皮,多加点辣。”
这之后,她又在集市上逛了两个多钟头,了解到不少情况。有她自己观察到的,也有跟人聊天时候聊到的——
集市上货品的来源无外乎两种,自家的或者从外边弄来的。自家的就是手艺,会侍弄土地、会养殖,木工活儿,编织,刺绣,做饭……外边来的,就是倒卖,服装电子器件……货品来源相当多,从村子里收到镇上卖,村民没时间跑,不差几分钱就给了;从南方来的货,二道贩子甚至三道贩子也有。
自家的,能赚点钱,要赚大的,还得是买进卖出——赚差价!
决定了,她也要摆摊!
集市上吵吵嚷嚷,宋明韵心中却很激荡。
黄金年代啊!
*
隔天宋明韵就提了一份红烧肉,回娘家一趟。
宋家离王家不近也不远,都在一个县上,不过一个在县东边,一个在县西边。
她这次也不是为了别的,就是先给她妈打个预防针,有个心理准备。
省得她摆摊后,宋母从外人那儿听到什么闲话,再给气病了。虽说她觉着她妈不是这么受不住刺激的人。
而她爸是个犟苗子,也爱面子。宋明韵已经做好宋父不支持的准备了。
反正没什么用,她也不是小孩了,自己知道正确就行了,哪能因为别人不肯定就不做了呢?
至于宋母,理解最好,不理解顶多也就是她最近少来几趟。她提前说比意外得知这件事强。
宋家住的是楼房二楼,宋父厂子给分配的房子,爬上爬下方便。60平的房子,隔出来三室一厅。
还没上楼,宋明韵隔老远就瞧见,楼下树旁坐了三五个老头老太太。
小马扎,蒲扇,手里的针线,是闲聊没错了。宋母也在其中。
宋明韵喊了声妈,然后跟旁边的大爷大娘一一问好。
“明韵回来了啊。”
“呦,又给你妈带好东西回来喽。带的啥呀这是,叫我瞧瞧?”
这时宋明韵往往不用回复。
她妈性格大大咧咧,说话也大嗓门:“赵兰花,我闺女给我带的东西你好奇啥,想瞧叫恁妞回来给你送,不都妥了[3]。”
然后起身,带着闺女往家里走。
宋明韵寒暄一句,“大爷大娘,我跟我妈先上去了。”
然后跟上身形胖胖的宋母。
宋明韵回忆起宋家一家人的情况。这家人口真挺简单,宋爸早年就是糕点厂的正式工。
而宋母是逃荒到这儿来的,运气好,找了份纺织厂学徒工的工作。后来经人介绍跟宋父认识。
根据宋母自己所说,她以前叫李月牙,上户口时改了个名字叫李月圆。
宋母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语气自豪,说:月牙一听就胖不了,果不其然,改了名字以后她就长圆了。
这个年代长胖就意味着有福气,没福气哪能胖得起来呀。
宋明韵小时候随宋母,是个有福气的小胖子。可小孩子长大,一抽条就瘦了。
除了宋家父母,宋明韵还有一个大哥,叫宋明嘉,比宋明韵大上四岁。
宋明嘉是中专学历,毕业以后被分配到本地的纺织厂做会计。
跟小两岁的同厂妇联干事郭美霞结了婚,有个9岁的儿子,叫宋乐安,小名安安。
可以这么说,宋家跟王家人口都很简单,正好宋明韵也不喜欢这些虚头巴脑的。
人一多,这心就不齐。
累人。
也就过了几秒钟,宋明韵听到了钥匙“咔哒”一声,随后就是说话机关枪似的李月圆同志。
李月圆自然接过宋明韵手里的袋子,“你看你,来都来了,还带吃的过来干啥。家里缺你这一口吃的吗?”
这倒是,宋母自己就不亏嘴,对两个孩子也亏不了,要不然说宋明韵小时候能长成小胖子呢?不过,不带东西过来,外人瞧着空手回来,第二天就能传出来宋家姑娘不孝顺!
再说,李同志不是也好吃嘛,哈哈。
“诶呦,还带了红烧肉。你们那边国营饭店的师傅手艺是真不错。”
“说吧,你这无事不登三宝殿的,来这干嘛?可别跟我说是来看我和你爸,老娘一个字都不信。”
宋明韵:“您这话说的,好像我多没良心似的。不过,我爸呢?这时候不是下班了吗?”
“找他那几个老伙计,下棋去了。”
哦,下象棋,宋爸的爱好。
“刚刚恁那话说得伤人,你摸着良心说,我往恁这儿来的少吗?再来多点,怕不是都要赶我走了。再说了,我来多了,你愿意,我不愿意瞧见郭美霞。”
“嗯哼”,李月圆表情一言难尽,“你们这事我都不乐意掺和。”
宋明韵耸肩,“是是是,您多厉害啊,街坊邻居都说不过您,您这嘴皮子功夫跟手上功夫数一数二的”。
李月圆瞥她一眼:“就你知道。”又补充道,“别做这种动作,显轻浮。还有你到底干啥来了,直说,中不?”
"有啥中不中的,我都是来给恁说一下,嗯,我想摆摊嘞。"
“你想干啥还用跟我说,嗯?你干啥?摆摊?”
李月圆深深看了宋明韵一眼,“你也怪能耐哩。你缺钱了?不应该啊。”
宋明韵摸了摸鼻子,“不缺,就是有这么个想法,先跟你们说一声,我爸身体不好,省得再受刺激。”
李月圆:“懂了,我来跟你爸说。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呢。”
后半句宋明韵就当没听到,只笑,紧挨着李月圆,“妈,我就知道你最中了。”
“起开,烦人得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