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男人将伴侣这个身份所能做的一切都做到了极致。
后来的那段时间,他给予了他此生望尘莫及的生活。
礼物,陪伴,一个城市生态森林中够人休养生息的栖息地、庇护所。
在那张年轻的、总是平静温柔的脸上,自认识他以来所见过最难过的神情,是在拒绝了他亲手所做的一日三餐之后。真是难以想象。
……还没厌烦吗?对着这样终日沉郁消极阴晴不定的自己。
一个声音又问,你真的舍得让这个男人就这样忘记你吗?
他的关怀,只是不断地激发出他那些更极端的想法。
私奔吧,带走他。
就去龙达好了,那个被称为“私奔之城”的西班牙小镇,他可以雇人先去那边置办住所……
这荒诞的想法不断地在头脑中反复,几乎令他忘却现实。
直至红雀的到来。
…………
“天呐,亲爱的,你长这么高了!”红雀在机场热烈地拥抱了他。
“你也是。”小鹿紧紧地回抱住他。
红雀的相貌非常扎眼,他如名字一般,拥有罕见的白发红瞳,眼睛如透亮的红宝石一样璀璨,身体如鸟雀一般轻盈柔韧,一头长到后背的白发华丽又夺目。
他的身后,站着一名身材高大、银灰发色的外国男人,沉默寡言地看着他们。
几人的长相惹得周围人频频回头。
“他叫Jan Pierre Frederick,是我的儿子,你可以叫他弗里德里希,他是法国人。”
“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老弗里德里希死了,我继承了他的财产和他的儿子。”红雀冷漠地解释道:“他是个不爱说话的男人,不用理会。”
小鹿这才明白过来。
红雀年长他几岁,但无论如何不可能在十来年的光景中生出这么一个儿子来。
“当年离开的时候,你还是小不点呢。”回到原先的话题中,红雀的脸上再次露出笑容。
“你也长高了,但模样还是没变。”小鹿说。
他是他幼年最清晰的记忆,他的美丽令人天生想要亲近,在畸形秀马戏团中,他们拥有相似度更高的行为模式与思维方式,因此是最亲密的伙伴。用后来学到的一个词形容的话,或许可以称之为“青梅竹马”。
在当年贺如真带走他时,他曾央求他能将红雀也一同带走。这个提议当然被毫不留情地拒绝,但他的义父却因为一时心软,或是别的什么原因,让两人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。
这些年虽然没有见过面,他们却始终保持着一种算不上频繁,却情感紧密的联络。
他们一起坐车来到了生态森林中小鹿目前的居所。
房屋是一栋精巧的法式独栋,屋前屋后是湖泊与红杉树林。
贺昀之上班去了,他带红雀和弗里德里希去房间放东西。
“你一个人?”红雀问。
“……嗯,他工作忙。”小鹿模糊地解释。
他与贺昀之一直保持着同床共枕,虽然他觉得已经不能再这样下去。
在红雀确定要来之后,原本计划帮他们预定城市中心的酒店,他也会离开这里,与红雀一起住几天,但贺昀之不想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。
“我已经好很多了。”他说。
“就让他们来这边吧,生态森林附近环境清静,空气也好,而且这里房间足够,出行的话开车也方便。”
……
如果没记错的话,后来从马戏团带走了红雀的弗里德里希先生曾上过跨国通缉令。
他的生意与背景复杂险恶,红雀作为弗里德里希的情人,彼此关系牵扯紧密。小鹿并不想让贺昀之与红雀——或者说,是他的过往、他的另一面,有过多的接触。
他道:“不,不用了,他们来总难免会有叨扰,而且这里……你住这里原本每天来回上下班路上就要花很长时间了,他们过来,你休息不好,会很累。”
贺昀之看了他一会儿,许久才“嗯”了声。
“……”要怎么表述“和你在一起我无法思考”呢,小鹿想,这样的生活固然美好,但只是空中楼阁,想不出办法来的话他们迟早被拖入深渊。还有,你怀疑过我吗?
对不起。
他只是想静静。
“但你很喜欢这里不是吗。”贺昀之又道:“叨扰不至于,就让他们过来吧。我最近公司事务多,到时……不一定每天回这里。”
“……”
于是那段时间,小鹿,红雀,弗里德里希三人共度了一周左右。
他们简单地游览了两天当地特色去处,接下来的时间没再外出,就在森林的别墅中休憩,在湖泊边钓鱼。
用餐小鹿带他们去森林边的鹿记,步行一刻钟,他说:“除了一日三餐,你们想吃夜宵什么的也可以自己去,或者点配送也行,不用付钱,他们二十四小时营业,过去吃饭的话,能看大熊猫,不过晚上熊猫要睡觉。”
贺昀之在森林边新开了这家餐厅,其实没什么顾客,只是想让他多出来走走。穿过湖泊上的栈道,看看溪流边的鲜花,清晨远处红杉树端会有云雾,风景非常美,心情也会变好,心情好的话,他会有胃口吃饭。
餐厅是地道的粤菜馆,三人几乎包场,隔着一道宽广的透明玻璃,能看到里面有大熊猫在吃笋。
“太可爱了!”红雀忍不住尖叫:“啊啊啊啊啊!”
食物也非常美味。
红雀边吃饭边看熊猫,说道:“是哪个家伙想出来的主意,真是个人才,如果我长期住这里,绝对会胖死。”
弗里德里希说道:“也许这么说会煞风景,但红雀,你吃饭也要注意克制。”
红雀狠狠瞪他一眼,随后端着盘子坐到他们后面的位置,和熊猫隔着玻璃面对面一起吃东西。
小鹿了解这个男人所担心的。
红雀没有痛觉。无论是饿到胃痛还是吃多了有可能出现的胃胀痛,他都无法感知。
其实后来在经过系统的学习,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知识、科技以及一些基于此的科幻片之后,他曾暗自猜想过红雀会不会是被丢弃或者遗失的基因武器试验品。
他外表近乎于基因故障的美貌,身体的灵敏度、对痛觉的感知、甚至是性格的某些方面,都像是科幻片中被人为编辑基因后所创造出来的生物。
正想着,弗里德里希略微压低了声音,开口道:“我想你能看出来,我和红雀之间的关系。”
小鹿疑惑地“嗯?”了一声:“父子?”
弗里德里希顿了一顿,没有想多作解释,而是放下了筷子,认真地又道:“没猜错的话,开这家餐厅的是你的恋人。如果可以,我想认识他一下,在某些方面,我觉得他很有头脑,想要向他请教。”
小鹿想了半天,好像明白了他所指的,却只是答非所问,“弗里德里希先生,一般情况下,大熊猫是不能外借做这种用处的。”
“我知道,特权和金钱是永恒法则,追求所爱亦不能免俗。”
“主要是,他不做这些,我也会爱他。”小鹿道。
“……”
“哪怕有一天,他的眼中再也没有我,我依旧会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爱着他。”
也许这样的回答对他来说没什么意义。他只是,再没有其他机会去把这些盈满肺腑的东西倾倒出来。
弗里德里希看了他一会儿,道:“你的恋人是Jack?”
“……”
“真没想到,在许多年后,那个男人终于也拥有了这样可以称之为‘义无反顾’的爱情。”
不知道红雀是怎么和弗里德里希形容自己目前现状的,他口中的Jack,也许指的是义父,曾在别人口中听过“J”这个称谓,但他从没正面听过他这个名字。
“说起来……”弗里德里希又看着他:“真的很像,你真的很像那个人。”
“我像谁?”小鹿下意识地问。
虽不知道他要说什么,但能听出这讲的应该是贺如真没错。
弗里德里希却没有明说,只道:“也许混血都长得差不多吧。”
“……”
过了会儿,他也许是想到了一些别的,忽的又道:“我确实觉得有些话不应该说,也许说了会影响到你们的感情才没继续。但是想了想,红雀的朋友,也是我的朋友。从你的话中,我可以感觉到你对他的爱。如果我想说的这件事你是不知情的,即便他现在对你很好,我仍会觉得……”
“嗯?”
“我仍会觉得,你正处在这段感情不公平的位置。”
“……”
“大约十五六年前,一个被街头巷尾小混混称之为J的年轻人在纽约一夜之间名声鹊起,因为他用极端手段反杀了当时最大的黑.帮集团头目Foo Fighters,与这件事一样出名的,是他当年爱上了F·F的贴身保镖,乔。”弗里德里希说道。
“……”
“光听这些,常人对乔这个人物通常也就两种猜测,一种是好莱坞电影中身手了得的性感女性形象,另一种,就是大众刻板印象中那种五大三粗的壮汉保镖。但事实上都不是。乔,是个像你一样的……浅瞳,混血,拥有明显亚洲长相特征,称得上美貌的少年。他的身手极其敏捷,擅长近身格斗,那种格斗技巧,听说还源于一种有着专门流派的东洋柔术。”
“……”
“J对乔的爱意没有隐瞒,那种爱,浓烈又疯狂,追求的手段也非常极端,这种偏激使得两人的纠缠人尽皆知,但他们最终是以悲剧结局。”
弗里德里希端起茶啜饮了一口。
“乔不喜欢男人。在FF退场之后,很长一段时间集团都是J的势力,于是他就找机会悄无声息地离开了,不久之后,还与女人结了婚。但是后来,他们夫妇二人的生命共同终结于一场车祸意外。”
“……”
“对于那场车祸,也有不少阴谋论的传闻。但是J对乔的死确实悲痛欲绝,这是我个人因一些家族见闻所知晓的。”
弗里德里希简单地为故事收了尾。